證券代碼:3011280證券簡稱:強瑞技術0公告編號:2023-033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8日以電子郵件、電話通知等方式發(fā)出,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龍華區(qū)觀湖街道樟坑徑社區(qū)五和大道308號C棟廠房4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尹高斌先生主持,公司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
鑒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開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總股本73,886,62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5元(含稅)。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進行相應調整,由14.41元/股調整為13.91元/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申覺中、左文廣、游向陽、吳維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因此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4票回避表決,審議通過。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由于部分激勵對象離職、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未達標,根據公司《激勵計劃》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作廢本次激勵計劃的部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共計98.52萬股。其中: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有20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不符合激勵及歸屬條件,其已獲授尚未歸屬的20.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由公司作廢;
2、剩余227名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尚未歸屬58.3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因第一個歸屬期未達到歸屬條件不得歸屬,由公司作廢;
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預留部分20萬股在有效期內將不授予,自動作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申覺中、左文廣、游向陽、吳維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因此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4票回避表決,審議通過。
三、備查文件
1、《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2、《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預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11280證券簡稱:強瑞技術0公告編號:2023-034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jiān)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8日以電子郵件、電話通知等方式發(fā)出,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龍華區(qū)觀湖街道樟坑徑社區(qū)五和大道308號C棟廠房4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jiān)事3人,實到監(jiān)事3人,會議由監(jiān)事會主席趙迪先生主持。本次監(jiān)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
鑒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開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總股本73,886,62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5元(含稅),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進行相應調整,由14.41元/股調整為13.91元/股。監(jiān)事會經過認真核查,同意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調整事項,上述調整事項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價格調整方法的規(guī)定。本次調整事項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議,監(jiān)事會認為,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規(guī),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作廢本次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
三、備查文件
1、《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監(jiān)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11280證券簡稱:強瑞技術0公告編號:2023-035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一)2022年6月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相關核查意見。
(二)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和董事會辦公室均未收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三)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與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和《關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數量的調整,并同意確定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2022年6月30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247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萬股,授予價格為14.41元/股。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同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2023年6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進行了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二、 本次對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調整情況
(一)調整事由
鑒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開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2022年度利潤分派方案為:以總股本73,886,62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5元(含稅),共計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36,943,311.00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在本次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后至歸屬前,若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和數量將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規(guī)定予以相應的調整。派息導致的授予價格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授予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為正數。
(二)調整結果
P=P0-V=14.41-0.5=13.91元/股
綜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價格及預留授予價格由14.41元/股調整為13.91元/股(以下簡稱“本次調整”)。
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次調整事項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即可實施,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授予價格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調整符合《激勵計劃》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正常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價格調整方法的規(guī)定。本次調整事項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授權范圍內,且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本次調整程序合法、合規(guī),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五、監(jiān)事會意見
監(jiān)事會經過認真核查,同意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調整事項,上述調整事項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價格調整方法的規(guī)定。本次調整事項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七、備查文件
1、《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2、《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3、《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預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11280證券簡稱:強瑞技術0公告編號:2023-036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及預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jiān)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議案》?,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一)2022年6月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相關核查意見。
(二)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對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和董事會辦公室均未收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監(jiān)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三)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與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和《關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數量的調整,并同意確定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為2022年6月30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247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萬股,授予價格為14.41元/股。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同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2023年6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進行了核實并發(fā)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二、 本次作廢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鑒于:
1、部分激勵對象離職: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有20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不符合激勵及歸屬條件,其已獲授尚未歸屬的20.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將由公司作廢。
2、第一個歸屬期已屆滿: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本激勵計劃授予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歸屬期為“自授予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在第一個歸屬期內未完成歸屬或因未達到歸屬條件而不能申請歸屬的當期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并由公司作廢。根據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天職業(yè)字[2023]197號):公司2022年度實現凈利潤為3,849.82萬元。該金額未達到激勵計劃中一個歸屬期業(yè)績考核指標規(guī)定的以2021年為基數,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25%,即6,896.30萬元。因此剩余在職員工227名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尚未歸屬的58.3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由公司作廢。
3、預留部分作廢: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相關規(guī)定,預留權益的授予對象應當在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內明確,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的,預留權益失效。公司預計12個月內不授予預留部分的股權,自動作廢。
綜上所述,公司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共計98.52萬股。
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勵計劃》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正常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程序合法、合規(guī),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yè)績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一致同意作廢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事項。
五、監(jiān)事會意見
經審議,監(jiān)事會認為,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本次作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規(guī),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作廢本次激勵計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的作廢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的作廢符合《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七、備查文件
1、《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2、《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3、《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預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限制性股票作廢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強瑞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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