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3年2月17日以電子郵件和電話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會議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3、會議應參加董事11人(王曉東、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歐建斌、陳玉東、趙紅、黃睿、俞小莉、邢敏、馮凱燕、潘興高),參加董事11人。
4、會議由董事長王曉東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完成暨股份變動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截至本次董事會召開之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A股)25,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8%,其中最高成交價為20.8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17元/股,合計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69,722,092.24元(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已實施完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關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完成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證券代碼:000581 200581 證券簡稱:威孚高科 蘇威孚B 公告編號:2023-006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完成暨
股份變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完成暨股份變動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6,25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72,500萬元(含),回購股份(A股)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9元/股(含)【因公司實施了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按照相關規(guī)定,自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2022年6月10日)起,回購股份(A股)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29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27.41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26)。
二、 回購股份實施情況
1、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3),于2022年6月1日、7月5日、8月2日、8月25日、9月2日、10月11日、11月2日、12月2日、12月23日及2023年1月4日、2月2日分別披露了《關于回購部分A股股份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8、2022-041、2022-049、2022-054、2022-056、2022-059、2022-060、2023-001、2023-002)、《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到1%暨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3)、《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到2%暨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A股)25,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8%,其中最高成交價為20.8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17元/股,合計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69,722,092.24元(含交易費用)。
3、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已實施完畢。
三、回購股份實施情況與回購股份方案不存在差異的說明
公司實施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回購價格、回購股份數量及回購實施期限等與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回購股份方案不存在差異。公司實際回購金額已達回購方案中的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且未超過回購資金總額上限,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四、回購股份方案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有利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維護廣大股東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研發(fā)、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fā)展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回購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權分布情況仍符合上市條件。
五、回購期間相關主體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經核查,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首次披露回購事項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股份變動情況
本次公司回購部分A股股份方案已經實施完成,本次回購A股股份總數為 25,000,000股,回購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結構計算,本次回購部分A股股份前后股本變動情況如下:
注1:2022年7月8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56,277股回購股份注銷手續(xù)。具體內容詳見《關于部分回購股份注銷完成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3)。
注2:2022年12月16日,公司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581名激勵對象獲授的7,6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正式上市流通。具體內容詳見《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2-071)。
注3:2023年2月16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對23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0,000股的回購注銷手續(xù)。具體內容詳見《關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3)。
七、回購股份實施的合規(guī)性說明
公司回購A股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一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1、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2年5月10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938.16萬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734.54萬股)。
八、已回購股份后續(xù)安排
公司本次回購的A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存放期間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質押等權利。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回購股份完成后的36個月內實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將履行相關程序予以注銷。公司將結合實際情況適時推出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屆時公司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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