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3023 證券簡稱:彩虹集團 公告編號:2023-014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23年5月18日召開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F將具體實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具體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5,341,6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3.50元(含稅),共計派發(fā)現金紅利36,869,560.0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2、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fā)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調整原則一致,公司股本總額由于股權激勵行權、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等原因發(fā)生變化的,按照現金分紅總額不變的原則對現金分紅比例進行調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5,341,6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3.5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fā)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發(fā)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fā)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7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3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P>
三、分紅派息日期
1、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15日;
2、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6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3年6月16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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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權益分派申請日:2023年6月5日至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六、有關咨詢方法
1、咨詢地點: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qū)武侯大道順江段73號
2、咨詢電話:028-85362392
3、傳真:028-85373601
4、聯(lián)系人:倪帆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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