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晶科電力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yè)”或“我們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舉辦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通過公開摘牌方式收購浙江浙晶光伏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50%合伙份額及浙江浙晶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0.01%股權的議案》,允許公司全資子公司晶科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晶科電力”)和全資孫公司蕪湖市晶晃太陽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蕪湖市晶晃”)構成聯合,通過公開掛牌方法回收“浙江浙晶光伏發(fā)電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企業(yè))50%合伙份額及浙江浙晶新能源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0.01%股份”(下列統(tǒng)稱“標底產權年限”)。本議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擬通過公開摘牌方式收購浙江浙晶光伏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50%合伙份額及浙江浙晶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0.01%股權的公告 》(公示序號:2023-128)。
2023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浙交所的通告,晶科電力和蕪湖市晶晃聯合被確認為標底產權購買方,出售價格合計為rmb298,382,773.17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9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以公開摘牌方式收購浙江浙晶光伏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50%合伙份額及浙江浙晶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0.01%股權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3-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簽定股權投資合同書,并完成了標底產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企業(yè)已經各自間接持有浙江浙晶光伏發(fā)電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企業(yè))100%合伙份額和浙江浙晶新能源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100%股份。
特此公告。
晶科電力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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