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繼續(xù)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股票停復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且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出現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情形,公司將面臨退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且2021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3.11條規(guī)定:“上市公司因觸及本規(guī)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yè)收入低于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yè)收入低于1億元;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符合第9.3.7條的規(guī)定,但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條的規(guī)定,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導致出現本規(guī)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或者因觸及第9.3.1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出現前款第(四)項至第(六)項情形或者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指標相應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現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p>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且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出現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情形,公司將面臨退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重點提示的風險事項
根據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公司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預計為-150,000.00萬元至-100,00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3.11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三、歷次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性公告》、《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05、2023-009)。本公告為公司第三次披露風險提示公告,公司將在首次風險提示公告披露后至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每十個交易日披露一次風險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項
1、業(yè)績預告數據僅為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核算數據,未經審計機構審計,與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最終數據可能存在差異,若公司披露的經審計后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涉及退市情形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將面臨退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內部審批及相關審議程序對外擔保等情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風險警示事項仍然存在,將繼續(xù)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此公告。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0806 證券簡稱:*ST銀河 公告編號:2023-012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原實控人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
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銀河生物”)違規(guī)對外擔保余額本金為151,638.17萬元,控股股東銀河天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河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11,190.44萬元。
一、違規(guī)擔保及進展
截至本公告日,違規(guī)對外擔保余額本金為151,638.17萬元,具體詳見列表:
二、資金占用進展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11,190.44萬元。
三、風險提示
1、公司將密切關注銀河集團對公司資金占用和違規(guī)擔保等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進展,并將及時披露進展情況。
2、由于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且2021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同時公司存在未履行內部審批及相關審議程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資金占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
公司已于2022年5月6日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公司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預計為負值,且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出現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情形,公司將面臨退市,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此公告。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0806 證券簡稱:*ST銀河 公告編號:2023-013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
預披露公告
長安信托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 持有本公司股份142,1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12.92%)的股東長安信托計劃以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兩種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65,994,705股,不超過本公司總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競價交易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進行;采取大宗交易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進行。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名稱: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長安寧-銀河生物股票收益權轉讓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長安信托”)。
(二)股東持股情況:持有*ST銀河股份142,10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比例12.92%。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具體安排
1、減持原因:自身經營需要;
2、股份來源:司法執(zhí)行取得的非公開發(fā)行股份;
3、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自公司發(fā)布本次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自公司發(fā)布本次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法律法規(guī)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
5、價格區(qū)間: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股份數量及比例:擬減持數量不超過65,994,705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任意連續(xù)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連續(xù)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將對上述股份數量做相應調整。
(二)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諾一致
非公開發(fā)行股份時,原股東銀河天成集團有限公司做出承諾:自本次發(fā)行結束且股份登記完成之日(2015年3月24日)起鎖定36個月。目前股票發(fā)行上市已滿36個月,該承諾已履行。
長安信托通過司法執(zhí)行方式取得上述非公開發(fā)行股份后,未出具新的承諾。
長安信托承諾本次擬減持事項不存在違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的情形。
三、相關風險及其他說明事項
1、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長安信托將根據自身情況、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在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敦促長安信托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四、備查文件
關于擬減持*ST銀河股份的告知函
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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